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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永安市第一中学招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5-31 09:51




关于2023年永安市第一中学理科骨干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中青年骨干教师4名,其中高中数学2名、高中物理2名。

二、招聘对象

  省内外高中数学、物理教师。

三、招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师德表现良好,社会声誉较高。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学科岗位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5.具有学科岗位相应的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6.从事重点高中一线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岁。
  7.担任重点高中学科教学工作2届及以上,期间至少担任所在校重点班学科教学1届及以上且任教学科平均分在设区市高中校中名列前茅,或担任学科竞赛导师且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8.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参加地市级及以上各类教学比武并获地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2)近三年在省地市级开设学术类讲座(或公开示范课)2次及以上;(3)其他可以佐证业务能力的工作经历(如参与地市级以上统考命题、担任省级高考阅卷组组长等)。

       9.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服务满五年的;(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7)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相关待遇
  1.拟聘用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可按其所取得的职称及原聘岗级予以首轮直聘。
  2.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博士或正高级30万元,其他人员25万元。签订聘用合同及完成聘约合同后三个月内由市财政一次性支付。
  3.给予商品房奖励。提供市区商品房(不低于100平方米市区毛坯现房)一套,在永安市第一中学服务期满5年享受该住房50%产权,从第6年开始每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奖励10%产权。服务期满10年后方可办理该住房转移登记手续,有关税费由其个人承担。
  4.给予配偶子女就业就学优惠条件。其配偶属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经业务考核和政审合格,可享受一事一议的调配政策,其他人员由市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就业。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入学优惠政策,由市教育局协调解决。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发布通告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a.gov.cn/)上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7日-2023年7月7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网络)报名形式,邮箱地址:yajyjrsk@163.com,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包括:《永安市第一中学理科骨干教师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1)、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PDF扫描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资格审查
  由永安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学校对所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认定,网络报名初审结果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的邮箱进行回复,初审合格者将公示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考试办法
  1.笔试
  (1)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测试100分,合格线为80分;
  (2)附加分30分(附加分认定,由应聘者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高考成绩突出奖励分(10分):从教以来,所任教毕业班学生参加普通高考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的(录取清北艺体类医学类的除外),每生奖励2分,最高奖励10分。
  ②教学技能大赛奖励分(10分):从教以来,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综合性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全国一二等奖分别奖励5分、3分,获省级一二等奖分别奖励3分、1分,最高奖励10分。
  ③学科竞赛指导奖励分(10分):指导学生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联赛,获全国一二等奖,每生分别奖励6分、4分,获省级一等奖,每生奖励2分,相同考生取最高级别奖励,最高奖励10分。
  (3)笔试总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值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2.面试
  (1)面试内容:片段教学70分、答辩30分;
  (2)其它事项:进入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线内的应聘者中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在笔试合格线内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合格线为8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
  (2)同分判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终拟录用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答辩。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永安市教育局进行聘前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纪检监察、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协审;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考核相关材料,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1.按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一经聘用,必须在我市学校服务满5年,期间不得提出调动、解聘申请。
  六、纪律与监督
  由相关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情况由招聘、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http://www.ya.gov.cn/zfxxgkzl/bmzfxxgkml/rsgl/202305/t20230529_19096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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